德州即日起至5月7日执行火情日报告制度
2021年04月07日 来源:德州新闻网 小军 浏览:
4月2日,记者从德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,德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发《关于切实做好“清明”“五一”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从现在起至5月7日,执行森林火情、火灾“零”报告制度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县市区、各部门要持续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,要突出节日、祭祀、林场等重点时段、重点区域,实施精准管控;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重点人群负有监管责任的,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。各部门要加强监督,林场经营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,开展防火检查,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森防指办公室职能,指导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森林草地火灾防控工作;各级自然资源(林业)部门要切实担负森林草地火灾预防的行业管理责任,指导林场经营单位加强巡护,清除林下易燃物,强化林区管理;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做好种植业火灾防范工作,要指导农业生产,杜绝林区农事用火、野外吸烟等;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墓地防火管理,要倡导文明祭祀、安全祭祀,制止在林地及周边焚香烧纸、燃放鞭炮;各级文旅部门要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火灾防控措施,要倡导文明出游,严格管控野炊用火;各级教体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等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各有关部门、各林场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防火期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,确保遇突发事件能上报及时、处置得当。从现在起至5月7日,执行森林火情、火灾“零”报告制度,各县(市、区)森防指办公室要每日15时前将当日火情报市森防指办公室(市安委会办公室),遇有重要火情随时上报,上报时限不得超过半小时,市安委会办公室24小时值守电话:268716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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